古蔺县:被执行人无法还款 法官促和解
近日,古蔺县法院执行局圆满执行一起因提供劳务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8年4月16日,许某以自然人身份与马某签订《建房协议》,由许某承建马某在农村的自建房。2018年6月19日,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周某因操作施工机器不当从二楼掉到一楼,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后,许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发现被执行人许某没有足额的财产,不具备一次性履行完毕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条件,加上被执行人许某年龄接近60周岁,劳动能力减弱,现主要靠就近务工和务农维持生计,目前收入来源不稳定,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为进一步保证执行工作有序推进,执行法官多次深入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实地走访村委会及附近村民,认真剖析案件疑难点,终于找到案件突破点——许某有个儿子长期在外务工。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许某儿子释明案件执行不能可能对其家庭造成的负面影响后,许某儿子主动表明愿意代为履行,该案顺利达成和解,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下一步,古蔺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张杰)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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