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打击滥伐林木行为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近日,兴文县法院公开 开庭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由兴文县法院院长彭超任审判长,兴文县检察院检察长王莉出庭支持公诉。
据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谢某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缴纳补种管护树木的生态修复金5340元。
该案中,被告人谢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工人滥伐柳杉,滥伐林木蓄积为35.69立方米,涉及林地17.5亩,其中,公益林12.6亩,商品林4.9亩。
庭审中,王莉围绕犯罪事实、定罪量刑情节,有序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有力指控了犯罪,并证实了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被告人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赵亮)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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