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检察院:支持起诉+执行监督 助力老年人权益维护
长宁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支持起诉+执行监督 助力老年人权益维护
“太感谢检察院了,我已经拿到三个娃儿给的赡养钱了。”近日,几经波折终于拿到赡养费的陈大爷高兴地告诉长宁县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
这起赡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得益于长宁县检察院灵活运用民事“支持起诉+执行监督”检察职能。
陈大爷与妻子李某某有四名子女,老俩口随小儿子一家生活。2018年2月,李某某与小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此后,另外三名子女不支付赡养费,且经亲友和镇、村干部多次调解协商均未果。无奈之下,陈大爷向长宁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长宁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就陈大爷赡养事宜分别与陈大爷的三名子女进行了沟通,但三人均以不同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于是,长宁县检察院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县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判决三人自今年6月起每月支付陈大爷生活费400元,并均摊陈大爷的医疗费。判决生效后,三人仍拒不支付赡养费。今年10月17日,在长宁县检察院建议下,陈大爷向长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就该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县法院执行法官沟通协调,对案件执行方案、执行措施等提出相应的意见,并两次应县法院邀请参与该案执行调解座谈会。在承办检察官、执行法官、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调解下,陈大爷和三名子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三名子女均表示愿意主动与父亲和好,以后会在经济、生活、精神上给予父亲全面的照顾。
龙章剑 张羽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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