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关注换电柜消防安全 我省一案入选
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据悉,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11个,涉及燃气、危化品、工业生产、道路交通、重点文物保护等多个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我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智能换电柜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据悉,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监督中发现,成都某科技公司与主营锂电池租赁业务的广西某科技公司合作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智能换电柜经营业务,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布设4个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智能换电柜,由于缺乏行业规范,智能换电柜设置地点存在选址随意、安装不规范、经营场地有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龙泉驿区检察院向区应急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督促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智能换电柜经营企业对“换电柜未进行防火分隔、换电场所未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失效”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时将检察建议抄送区消防救援大队。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及时督促整改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龙泉驿区检察院就该案向龙泉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了通报,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智能换电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并对换电设施建设提供指导和规范。
结合本案办理,成都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部署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智能换电柜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两级检察院共立案并提出检察建议20份。今年6月6日,成都市检察院向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智能换电柜安全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成都市检察院、成都市应急管理局积极向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汇报智能换电柜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积极推动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换电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写入《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智能换电柜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蒋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