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检察院:内部衔接+跨域司法协作 救助两个困境家庭
内部衔接+跨域司法协作
启动两个机制 救助两个困境家庭
安岳县检察院近日启动内部衔接机制和跨域司法协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救助了两个困境家庭。
2021年12月2日,在办理离婚手续途中,夏某甲(男)将谭某甲(女)刺伤,致其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年5月20日,夏某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谭某甲与夏某甲育有一女夏某乙,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立即启动司法救助内部衔接机制,将该线索移送综合业务部。接到线索后,综合业务部一方面立即开展调查,另一方面克服疫情影响,启动司法协作机制,向被害人谭某甲的父母所在的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发出司法协作请求,迅速核实了相关情况。
经调查,自母亲被害死亡、父亲因案被羁押后,年仅5岁的夏某乙随同祖父母共同生活。其祖父母已年逾七十,务农,系低保户并被纳入致贫监测户,带着夏某乙生活艰难。谭某甲的父亲谭某乙、母亲陈某某在重庆万州务农,年老多病。二人育有两女,大女儿谭某丙精神三级残疾,主要依靠小女儿谭某甲赡养。谭某甲遇害后二人无人赡养,生活困难。案发后,夏某甲未对谭某甲的父母谭某乙和陈某某进行赔偿,也未支付夏某乙抚养费。夏某乙、谭某乙、陈某某均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规定。该院迅速对三人开展司法救助。
两个机制的成功运行,为国家司法救助的迅速落实、缓解两个困境家庭的燃眉之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日,夏某乙的祖父母带着她向检察院赠送锦旗,以“阳光司法救助 彰显人文关怀”12个字表达对检察温度的感谢。
张代福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吴显云
编辑:张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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