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售卖过期食品引纠纷 法院来调解
本报讯(张琳涛 记者 陈博)日前,蒲江县发生一起食品安全纠纷。蒲江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赓即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让矛盾纠纷得以快速化解。
近日,王某前往蒲江某超市购买食品,回家后发现部分食品已经过期。王某随即向蒲江县食药监局举报并起诉至法院,要求某超市退还货款,并赔偿2000元。超市代理人称,是工作人员失误才让过期食品售出,非故意出售。经过法官释法说理,超市已向王某致歉,并同意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法官表示,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国家标准主动承担主体责任,不能为了利益而触碰政策红线,突破法律底线。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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