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资阳市城区路面临时停车泊位都比较紧缺,但有些商家店铺业主却为了自己的利益,用“板凳”、“水泥墩”、“锥形桶”、“花盆”、“禁停牌”、“电动车”等设施将一些停车位私自占用,老百姓意见大、社会反响强烈。驾车出行时,明明看到路边有很多停车位,却停不了车。
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有力开展,从5月19日开始,在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交警直属一二大队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在辖区持续开展私自占用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整治宣传专项行动,对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货车乱停乱放,以及各类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的行为进行劝导、整治、宣传,以进一步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民警对路边乱停乱放的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货车进行了警告劝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按规定给予拍照取证并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对一些商家采用“板凳”、“水泥墩”、“禁停牌”等设施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的行为,现场进行了劝导和宣传教育,耐心讲解了私自占用机动车停车位会造成停车不规范、交通秩序混乱等危害,以及自2021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资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相关法规知识和处罚条款;对故意破坏机动车停车设施行为和私自占用临时停车位不立即整改的,将按照《资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截止目前,共整治取缔私自占用停车位30余处,基本杜绝了“私自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现象,进一步缓解了市城区停车难情况。
资阳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公共道路上的停车位属于道路公共资源,不属于任何单位或个人私有。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私自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的整治力度,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及商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私自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现象发生。文明交通,共建共享。
吴杰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