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涉黑案的12名被害人代表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惩黑恶,伸张正义得民心”字样的锦旗送到蓬安县人民法院,感谢法院公平、公正审理李某等21人涉黑案,将恶势力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为被害人讨回公道。
2007年至2017年期间,以李某为首的21名被告人,通过争夺西充消毒餐具市场、敲诈勒索开发商、非法放贷等手段非法敛财,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并采用行贿手段腐蚀拉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西充县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据悉,该案涉及21名被告人,30余名被害人,10项起诉罪名,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为“稳、准、狠”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高质量、高效率审理案件,该案审理团队加班加点组织研判案情,归纳梳理案情焦点,并积极与上级法院、公安、检察等机关,在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驶审判权的前提下加强沟通协作,为案件的顺利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7月29日,蓬安法院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马某等其他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财产刑,体现了蓬安法院对黑恶势力从快从重从严的打击决心。11月17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二审裁判后,群众纷纷拍手称快,受害人心感欣慰,特意送来锦旗以表达谢意。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蓬安法院以敢于碰硬、敢打必胜的决心和勇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打早打小”、“从严从快”,深挖“保护伞”,共审结涉黑及其“保护伞”犯罪案件3件40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切实增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效。
( 张勤 四川法治报记者 许尔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