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首批省级“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库、实训基地和实践工作站名单
认定有效期限为五年 每两年补充更新
12月12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促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有序、资源共享,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决定组建我省省级“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库,命名省级“法律明白人”实训基地和实践工作站,并于日前印发通知公布首批入选名单。
据悉,我省按照“择优入库、结构合理、动态管理、共建共享”原则,组建省级“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库、实训基地和实践工作站。省级“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库共50人,分为三大类。其中,法律政策知识类20人,法治实践能力类20人和道德品格教育类10人。省级“法律明白人”实训基地共6个,“法律明白人”实践工作站共32个。
省级“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库、实训基地和实践工作站的认定有效期限为五年。省司法厅每两年牵头组织开展省级“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库、实训基地和实践工作站补充更新工作。为保证省级“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库、实训基地和实践工作站工作质效,省、市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将通过实地考察、跟班测评、发放培训效果评估问卷等方式,定期对课程建设、师资力量、硬件设施、授课成效等进行督导评估。对出现教学方向偏离、主责主业聚焦不够、办学质量严重下滑或者因其他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训基地和实践工作站,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省司法厅将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撤销命名、收回授牌。对达不到培训要求或有其他不良表现的师资,省司法厅将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作出终止聘任的决定并及时调整出库。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省级“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库、实训基地和实践工作站工作开展将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分级管理、补充更新、动态问效等方式,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发挥省级“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库、实训基地和实践工作站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律政策知识、法治实践能力、道德品格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履职尽责能力,推动全省“法律明白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四川建设取得新成效作出积极贡献。
(名单详见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