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相关负责人到省司法厅开展交流座谈
四川天府新区相关负责人到省司法厅交流座谈
共同推进《四川天府新区条例》立法相关工作
9月26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日前,成都市副市长、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书记刘任远一行到省司法厅开展交流座谈,双方就推进《四川天府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相关工作交换意见。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参加座谈。
刘任远就省司法厅长期以来对天府新区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并详细介绍了前期《条例》立法相关工作情况。他指出,制定出台《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府新区的战略定位和重大要求以及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前期,天府新区管委会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展开调研座谈,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级新区立法经验,起草了《四川天府新区条例(代拟稿)》。希望双方加强工作对接,共同推进《条例》立法相关工作,通过此次立法为天府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刘志诚就天府新区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推动《条例》立法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重要举措,省司法厅全力支持《条例》立法工作,双方要加强协作,集中力量做好立法审查修改工作,紧密结合国家对天府新区建设发展的定位,注重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相结合,注重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级新区立法经验,开展实地调研,加强协调论证,按照立法程序,抓紧推动《条例》立法相关工作。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文)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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