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手把手”护航“银发诉讼”
蒲江县推动“适老型诉讼服务”改革走深走实
2021年以来,蒲江县法院聚焦人口老龄化问题,围绕老年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服务需求,从老年群众参与诉讼的难点堵点入手,研判制定《蒲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全方位优化诉前、诉中、诉后全链条服务举措,推动“适老型诉讼服务”改革走深走实,促进适老型诉讼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延伸司法触角 多渠道关爱老人
在落实适老型诉讼服务中,蒲江县法院首先做好了一系列基本保障,如,在诉讼服务中心、各诉讼服务站配置放大镜、老花镜、助听器、医药箱等适老化设施和物品;设立“涉老案件专窗”,设置专职导诉员,为老人提供“一对一”细致解答、耐心指导,对确有诉讼困难的老年群众实行“全程陪办”,提供“手把手”司法服务。同时,在执行环节也开设了涉老案件执行“绿色通道”,由专人提供程序引导、材料辅导,加码执行动能,确保老年群众胜诉权益快速兑现。
在诉讼活动中,蒲江县法院尤其注重优化涉老年群众纠纷化解方式,建立了涉老案件台账,逐案委派(托)调解员进行诉前、诉中调解,多维度延伸司法触角,同时,与司法、民政、村(社区)及律所等机构组织联动,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
该院寿安法庭在今年7月调解的谢某林诉其子赡养费纠纷一案就颇为典型。经查,谢某林与罗某(已去世)婚后育有一子谢某江,现谢某林身患鼻咽癌,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而谢某江收入微薄,靠打零工生活。承办法官多次来到二人所在的村,并委派驻村特邀调解员,共同组织调解。最终,谢某江同意按照谢某林的诉请,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医疗费。事后,承办法官也将谢某林的情况反馈至民政等部门,实现了对谢某林的多渠道救助。
优化办案流程 保障老人合法权益
针对部分老年群众的意愿容易受他人影响甚至被“有心人”替代的情形,蒲江县法院在各个诉讼环节特别设置询问、核对程序,尤其对未到场、未到庭的老年群众通过电话联络或上门走访等方式,对其真实意愿进行确认,确保纠纷真实化解。
该院鹤山法庭在审理解某(母亲)诉李某(儿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被告双方系母子关系,解某年近80岁,委托律师及其女儿为诉讼代理人,解某本人从未到庭,也未接听承办法官电话。为了解解某本人的真实意愿,承办法官会同村社干部来到解某家中,面对面核实解某的诉请及调解意愿,充分保障了诉讼实际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蒲江县法院还全方位探索开展判后释疑和判后追踪工作,主动向老年当事人告知判决的依据及结果,对其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如果遇到涉及侵害老年群众权益的案件,承办法官还会在结案后主动追踪后续情况,确保其权益切实得到维护。”该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年来,蒲江县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通过普法实现“护老”的目的,尤其聚焦老年群众参与诉讼难点,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微讲堂,编印涉老权益保护宣传手册和典型案例,同时坚持“打、防、治”一体推进的思路,做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项举措,为老年群众“钱袋子”筑起了法治防护网。
张琳涛 孙敏婕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