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法院:强化改革创新 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新模式
9月19日,记者从大邑县法院获悉,该院为进一步推进县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于5月20日联合大邑县河长制办公室进行“河长制+法院”工作机制签约暨“河长办+法院”工作室揭牌活动,自此大邑“河长办+法院”工作室成立。
据了解,2016年以来,大邑县法院便依法审理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涉环境资源刑事及行政案件,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类案件,作为环资典型案例入选为2021年成都市“百优裁判文书”。除此之外,还联合相关部门保护耕地,处理三十余起涉农村养殖造成面源污染民事案件,成功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多项突出环境问题。
“为助力民众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法院建立了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据大邑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环资纠纷“执行难”问题,法院探索多元化执行手段,包括创新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为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大邑县法院干警已累计增殖放流两万余尾鱼苗,补植复绿树木近二百株。
下一步,大邑县法院将优化司法保护新机制,在安仁镇稻香渔歌林盘,建立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深化环资审判府院联动机制,不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专题培训会。同时,向政府机关发送涉川西林盘保护、水资源保护等相关司法建议及白皮书,助力行政机关环保执法应诉水平能力提升。
(刘文君 四川法治报记者 郝飞)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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