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名山:保护生态 检察干警进村普法
近日,雅安市名山区检察院“风清检察蓝”普法宣传队在名山区前进镇凤凰村天然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暨“法治进村”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中,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王某某等3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他们承担天然水域生态环境的修复责任。经普法教育,赔偿义务人王某某等3人主动与名山区检察院达成了生态赔偿协议,支付生态修复费7260元,用于购买增殖放流的鱼苗。活动现场,共计放流鱼苗数千余尾,同时,普法宣传队还就此次开展增殖放流的目的、意义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说鲜活案例、开展法规问答等方式,让周边群众更直观地了解了国家生态保护政策,认识到生态保护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和长远性,起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编辑:张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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