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的位置:首页 > 地方动态 >
        射洪:被限高“坑了娃”“老赖”主动请求履行义务
        www.bhrldz.com 】 【 2022-04-20 10:31:39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你好,我来撤销申请执行谢某、任某的两个执行案件,同时请你解除他们的限制高消费措施……”近日,申请执行人蒋某电话联系射洪市法院执行干警廖建军,要求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施。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蒋某因合伙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将谢某、任某(夫妻关系)诉至射洪市法院,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此后,谢某、任某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谢某、任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但除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少量银行存款外,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遂多次联系两名被执行人,两人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执行,也未主动到法院申报财产。执行法官李俊遂依法对谢某、任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今年3月,谢某、任某的儿子在报考军校过程中受到影响,这时谢某、任某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因此二人急忙联系申请执行人蒋某。鉴于谢某、任某二人履行态度积极,蒋某遂与他们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于是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法官提醒

          

          当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正不断完善,失信者将面临信用惩戒,寸步难行。

          

          请被执行人珍惜信用,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


        编辑:郑文杰

        四川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栏目 | 投稿须知 | 投稿:sccaw@sina.com |

        蜀ICP备13011412号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蜀ICP备13011412号-1 四川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