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次公益劳动 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社会责任感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苍溪县东溪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参加一次公益劳动,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社会责任感,他们自带火钳、垃圾袋、铁锹等工具到街道和公路两边的垃圾进行捡拾;为敬老院17名老人洗衣、扫地、砍柴并提供法制宣传义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罗刚 王小玲)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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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苍溪县东溪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参加一次公益劳动,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社会责任感,他们自带火钳、垃圾袋、铁锹等工具到街道和公路两边的垃圾进行捡拾;为敬老院17名老人洗衣、扫地、砍柴并提供法制宣传义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罗刚 王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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