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18万工资一拖4年 法院调解本月付清
“4年了!这下我可以放心去打工了!”近日,当刘某等15人拿到蓬溪县法院民事调解书时,刘某说道。
昨(2)日,记者在蓬溪县法院了解到,原告刘某等15人与被告车某均是蓬溪人。2016年到2017年,刘某等15人到被告车某在新疆的建筑工地务工,从事泥水工、钢筋工等工种工作。工程完工后,车某与刘某等15人进行了结算,但未付清工资共18万余元。事后,刘某等多次追索未果,于今年2月初向蓬溪县法院起诉。
该院简案团队法官周国海在收到这系列案件后,及时与被告车某联系并送达了诉讼文书,传唤其在春节后参加开庭审理。车某当时在新疆,承诺春节回家处理。2月24日,该系列案件合并开庭。诉讼各方对案情事实无争议,确认了下欠金额。车某表示眼前存在困难,请求延期履行债务。简案团队随后展开了司法调解。经过协商,原被告达成协议,车某在今年3月31日前付清拖欠工资。
该案承办法官周国海表示,重合同、守信用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民法典对合同的建立和履行作了详尽的规定。该系列案件的成功调处,维护了合同的严肃性,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法院及时调处,化解了持续数年的纠纷,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彭鸿 记者 罗孝伟
编辑: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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