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轮转,执一路,行一程,又是一年末之时,寒风夹裹着小雨,此刻的泸州,寒,更重了些。但这并不能阻挡泸州纳溪法院执行干警们奋力前行的步伐,临近年关,他们最牵挂的便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因为该类案件的有效执行意味着工人们的辛苦劳动没有白费,意味着每一位工人背后的家庭能过上一个快乐舒心年!
2020年3月至4月被执行人泸州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陆续招用本案104名工人在其公司从事口罩生产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停工停产,拖欠104名工人4-5月工资款、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合计90余万元。
为维护自身权益,工人们向纳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劳动仲裁裁定,泸州市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应于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拖欠的工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到期后,该公司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为此,工人们向纳溪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纳溪法院受理该案后,在第一时间启动快速反应机制,迅速派出执行法官到涉案现场查封了该公司的机器设备、原料、成品、办公场所等,并向该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
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寻求合适的渠道变卖机器设备及库存产品。执行过程中,纳溪法院周定洪法官从善意文明执行的角度出发,考虑到被执行人确有难处,一方面主动与工人代表沟通协调,安抚他们的情绪,另一方面积极督促被执行人尽快筹钱并给予其一定的筹款期限。
最终,该公司在限定的期限内如约将机器设备的变卖款30余万元转入纳溪法院案款专户,104名工人的基本工资全部到位,剩余的60余万元赔偿金的款项经该公司与工人们达成和解,约定明年12月底前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得以顺利“破局”。
纳溪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涉工、涉农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原则,依法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下一步,纳溪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谢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