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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四川省两会·声音】省人大代表王树江:建议推动建立省级统一生态环境修复机制
        www.bhrldz.com 】 【 2021-02-01 12:48:23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生态环境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面对生态环境损害,在依法制裁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同时,通过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机制,保障受损生态环境恢复其原有的价值和功能,显得尤为重要。”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省法院院长王树江提出建议,推动建立省级统一生态环境修复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出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对生态环境修复机制确立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此后,全国各地对生态环境修复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王树江指出,就我省情况来看,省、市两个层面都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机制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为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奠定了基础。

          

          王树江建议,在省级生态环境修复机制框架下,明确规定生态环境修复主体,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筹措、管理、使用,生态环境修复方式,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评估,生态环境修复监督,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实现与环境行政处罚、刑事惩罚及生态损害赔偿等制度衔接统一,形成统一规范的生态环境修复制度体系。

          

          “一是明确生态环境修复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修复方式、资金保障与管理、监督机制、程序衔接、法律责任等。”王树江表示,尤其是要明确不同环境要素修复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生态环境修复的实施与监督,生态环境修复的法律责任等。

          

          王树江认为,推动省级统一生态环境修复机制的建议还要在整体框架、具体内容创新的基础上,优化、整合现有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生态环境修复的条文,“并吸收借鉴国外有关生态环境修复的先进经验,保障生态环境修复机制涵盖范围更加全面、架构更加科学、措施更加明确、运行更加高效、分工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

          

          王树江表示,建立省级统一生态环境修复机制是推进四川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加快美丽四川建设的必由之路,加强生态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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