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文/图
4月22日,成都国际商事法庭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揭牌,标志着中西部首个在地方设立的国际商事法庭正式运行。这是继苏州国际商事法庭、北京国际商事法庭挂牌成立后,全国第三个在地方设立的国际商事法庭,也是全国第一个跨域集中管辖全省涉外一审民商事案件的国际商事法庭。
据了解,2021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机构,并管辖四川省范围内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成都国际商事法庭集中管辖以下案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或者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民商事案件;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民商事案件;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出资、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合并、分立、解散等与该企业有关的民商事案件;一方当事人为外商独资企业的民商事案件;信用证、保函纠纷案件,包括申请止付保全案件;跨境破产协助案件;民商事司法协助案件;当事人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申请撤销我国内地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等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但值得注意的是,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海事海商、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及环境公益诉讼,以及发生在与外国接壤的边境省份的边境贸易纠纷案件、涉外房地产案件和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不属于成都国际商事法庭的集中管辖范围,仍由原管辖法院进行审理。
成都中院院长郭彦表示,设立成都国际商事法庭,将有利于成都加速打造专业化国际商事审判体系,加力聚合高能级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提升涉外纠纷多元化解能力,助推天府中央法务区成为中西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首选地、优选地。
目前,成都中院为成都国际商事法庭优配14名员额法官、7名法官助理、16名聘任制审判辅助人员,组建了三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素质人才占比达76%,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占比达71%。
记者现场了解到,成都中院、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律师协会已初步建立“诉调融合”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成都国际商事法庭也正加快与成都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都国际仲裁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西南)中心、一带一路外国法查明(西南)中心等进行法治资源有机整合,集智集力打造立足四川、辐射西部、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一流法治创新实践基地与一流高端法律服务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