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向人民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年战果
把群众获得感作为检验扫黑除恶成效的根本标尺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饶拾元、饶孟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宜宾公安机关对“2·12”专案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印翔 本报记者 李丹 文/图
“这伙人终于得到报应了!”宜宾市“2·12”饶拾元等人涉黑专案是全国扫黑办首批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说起这个盘踞在珙县长达20多年的涉黑组织,当地群众无不深恶痛绝。
自上世纪90年代起,饶拾元就以开设赌场为早期经济积累,逐步形成了以饶拾元、饶孟源为首,骨干成员稳定、层及分工明确、参加者达3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年来,该组织利用刑释人员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5月2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宜宾市“2·12”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组织、领导者饶拾元和饶孟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19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在该案中,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保护伞”23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3人,并对珙县10个单位和66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该案的成功办理,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得到全市群众高度认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被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点评为“教科书式侦查典范”。截至今年12月11日,该案查封、扣押、冻结款项3.2亿元,已处置2.99亿元。
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宜宾把群众获得感作为检验扫黑除恶成效的根本标尺,推进力度之大、触及链条之深、涉及范围之广、社会反响之好,前所未有!
经过3年的连续作战,宜宾扫掉了一批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整治了一批行业领域突出乱点乱象,整顿了一批软弱涣散基层组织,社会治安环境持续改善,群众评价、满意度持续提升,社会反响持续向好。
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7个、涉恶犯罪集团34个、涉恶犯罪团伙25个;全市检察机关公诉涉黑涉恶案件42件356人;全市法院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5件401人(部分案件分案审理),审结50件319人;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资产20.97亿余元,涉黑犯罪案件生效判决财产已执行2.99亿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85人(含追责问责)。
优先决策部署
高度的政治担当增强专注力
宜宾市委、市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依法治市“十件惠民实事”,先后13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宜宾市委书记刘中伯,市长杜紫平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和专案办理先后10余次作出批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3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各级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两级财政落实经费4372万余元,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办案专项经费800万元,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依法严惩
严格的执法司法增强公信力
今年以来,宜宾以“六清”行动为抓手,全力推进“线索清仓”“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等工作任务,确保做到“清到底、清干净”。
在“线索清仓”方面,宜宾建立了市线索核查中心,深入开展线索问题“大排查、大起底”,严格落实实名线索举报“人人见面、件件回应”制度,建立线索滚动摸排、双向移送机制,实行核查报告“三长”审查制度,强化线索核查督办管理、统筹协调,提升核查质效。据了解,宜宾已于6月17日提前完成线索“清仓见底”任务,清仓率100%。
在“案件清结”方面,宜宾已按期完成了“案件清结”目标任务,涉黑涉恶案件清结率达100%。特别是“2·12”专案的成功办理获公安部贺电表扬,并被中央督导组点评为“教科书式侦查典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勇在全国扫黑办新闻发布会上就该案作了经验交流。办理的彭美春等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为“一个也不放过,一个也不凑数”的经典把关案例,入选最高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选编(第三辑)。
在“黑财清底”方面,全市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资产20.97亿余元,涉黑犯罪案件生效判决财产已执行2.99亿元,涉恶犯罪案件生效判决财产执行率达100%。
严格深挖彻查
强效的执纪问责增强协同力
宜宾坚持把“打伞破网”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重点,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建立完善涉“伞”涉“网”线索双向移送、同步核查、及时反馈、定期会商、案例通报等制度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侦结的黑恶犯罪案件,逐件筛查、循线深挖,对重大案件实行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
宜宾还将扫黑除恶纳入巡察内容,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组成10个调研组,把专项斗争同治理基层腐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全面开展巡察督导,形成有力震慑。
据统计,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85人(含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5人,组织处理140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通报曝光51人。针对“2·12”专案暴露出来的监管问题,纪委监委部门立案查处“保护伞”23人,并追责问责10个单位和66名责任人员,市检察院立案查处3名公安民警。
深化综合治理
深度的齐抓共管增强战斗力
宜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1+N”工作体系,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的实施意见》,市扫黑办与网络、金融等十大行业部门联合会签乱象整治方案开展行业乱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召开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新闻通气会,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全力实现“行业清源”。
全市政法、纪检监察机关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积极投身重点行业、地区、领域乱象治理中,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或薄弱环节,共依法向相关行业领域主管单位、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共计107件,已全部回复反馈,反馈率达100%,有效堵塞了行业监管漏洞。
此外,全市扎实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等专项行动,获评全国禁毒示范创建工作先进城市。
夯实基层党建
坚实的基层党建增强组织力
宜宾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线索中涉及村(社区)干部的16件案件进行梳理,建立查办台账,整合精干力量,逐一进行查核,经核查不属实的6件,部分属实的10件目前已全面按要求处理完毕,并对相应责任人按程序进行了免职等组织处理,共处理干部10名。
将有严重刑事犯罪前科村干部和存在基层治理乱象两种情况纳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评定标准,倒排确定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590个,将167个软弱涣散村并入临近的产业强村、发展强村,持续深化“1+5”整顿体系,推动整顿转化率达到100%。
全面落实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细化涉黑涉恶、受过刑事处罚、有前科劣迹等5大类20项负面清单,构建涉嫌违纪违法村干部定期报备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对21341名村(社区)“两委”干部有无前科劣迹情况逐一排查,同步开展选任过程倒查,调整撤换100名不胜任不尽职村党组织书记。
督促指导各地抓好基层组织运行规则的贯彻落实,加强“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认真执行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健全村干部有序退出机制,完善村务监督制度机制,按“5+2”“4+2”“3+1”统一设置村常职干部、综合专干岗位。
建立1村1名联系县领导、1名包村乡镇领导、1支驻村工作队、1名法律工作者、1名干警(辅警)等“五个一”帮乡带村机制,增强乡村治理工作力量,明确乡村治理工作职责,常态化联村走村访村,加强法治宣传、司法调解、矛盾化解等,探索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活动。
健全长效机制
周密的组织领导增强推动力
宜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发工作专班方案、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市扫黑办建立工作例会、每月情况通报、每月数据统计等工作机制,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运行。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对各县(区)和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全覆盖督导,对发现的问题书面交账、逐一签字、限期整改,以问题整改倒逼工作落实。
据悉,宜宾还在全省率先开展扫黑除恶群众满意度测评,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交流;集中开展了“致敬扫黑英雄”专题宣传活动,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事迹5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