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声下办铁案 涤污荡浊惩黑恶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达州市通川区法院审理涉黑恶案件现场
王滔 本报记者 谭别林 文/图
2018年3月26日,达州市通川区法院公开宣判的罗某幺等4人家族恶势力敲诈勒索案(“车霸”案),敲响了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审判的第一槌。
2018年1月,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达州市通川区法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院统筹协调、强化认识、压实责任,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循线排查、深挖见底,保持了高压惩治态势;贯彻落实“六清”行动、延伸审判职能,推动了法治通川建设。截至今年9月底,该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9件47人。“全市法院要抓紧时间,把落下的‘功课’补上来,加速完成黑恶案件审判工作;要贯彻落实‘六清’行动,提升审判质效,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易晓东说。
高站位 强统筹 吹响扫黑除恶“集结号”
2018年,达州市通川区法院党组高位谋划,吹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集结号”。
一场战斗要取得胜利,离不开前期缜密地统筹谋划,而作为这场战斗的“智库”,该院党组担任了“总开关”的角色,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同时,在达州市通川区委、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第一时间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建合议庭专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确保全院高效运转,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全院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好‘案件清结’和‘黑财清底’等工作,既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又要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保两手抓、两手硬。”通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进说。
该院立即吹响扫黑除恶“集结号”,全体干警迅速作出反应,提高思想认识、锤炼业务技能,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足准备。一方面,积极参加党组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另一方面,加强常态化学习和业务培训,全院办案人员赴重庆、成都等地法院交流,系统学习并掌握相关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和最新的刑事司法政策,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力争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案。“为了确保依法准确定罪量刑,我们专案组成员曾前往重庆、成都等地法院学习,针对案件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我们邀请西南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通川区法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刘剑波说,2018年以来,该院共组织了20余次业务培训、30余次讲座,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为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牢基础。
重打击 强审判 涤污荡浊保平安
2019年5月14日,集中宣判刘某、李某果、张某月等11人共5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2019年8月16日,公开宣判杨希华等3人强迫交易案(“面霸”案);2019年12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张某林等27人涉黑案……在通川区法院审理的一批案件中,“张某林等27人涉黑案”作为达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涉黑案件,其审理过程体现了“一盘棋”思维,是通川区法院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一个缩影。
接手案件后,通川区法院立即成立工作专班,组建审判工作组、安全保障组、技术保障组、舆情引导组、后勤保障组、秩序保障组等。这些小组当中,有的负责调度指挥,有的负责案件审理,有的负责固定保存庭审音视频资料,有的负责提押、值庭、安检等安保工作,有的负责案件宣传,还有的负责物资保障和生活保障等后勤工作……各小组分工协作,确保了庭审顺利进行。
作为书记员,张锐等人的工作助推了案件审理。“案件起诉到我们法院时,有10余名犯罪嫌疑人还分别关押在各区县,我们需要为他们送去起诉副本并作笔录,同时通知他们的辩护人前来阅卷。”张锐说,身为审判组的一员,自己的工作就是协助合议庭做好卷宗整理、准备好庭前会议及做好庭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张锐等20余名书记员、法官助理耗时将近一个月,整理的卷宗资料多达84册卷,视频光盘多达130余张,为后续的案件审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审一个案子并不简单,若被告人数较多,通常需要举全院、全区乃至全市、全省之力,才能保障案件的顺利审结。”通川区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袁志告诉记者,“一盘棋”的思维在安保方面体现的亦较为明显。
尤其是审理涉黑恶案件,一个法院的法警力量通常是不够的,往往需要“请外援”。在审理“张某林等27人涉黑案”时,为确保庭审安全,通川区法院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汇报,争取支持和配合,共向上级法院法警支队申请调警800余人次,并争取到公安机关特警部门200余人次的警力支持,负责庭审现场的安全保卫、人员疏导、突发情况处置及交通管制工作,为庭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我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通川区法院法官宣判道。在所有人的通力协作下,2019年12月22日,该院审理的“张某林等27人涉黑案”终于落下帷幕。
近年来,通川区法院对黑恶势力保持严惩的高压态势,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审理涉黑恶案件及“保护伞”案件9件47人。2018年、2019年,通川法院连续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人荣获全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1人获三等功等荣誉。
抓“六清” 强治理 扫出海晏河清好生态
“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如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攻坚阶段,通川区法院助推“六清”行动向纵深发展、加强法治宣传、延伸审判职能,全面推进法治通川建设,在全境扫出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被告人刘某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6月15日下午,通川区法院在宣汉县法院异地开庭审理并公开宣判一起涉黑“保护伞”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川区法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通过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已审结案件线索的深度挖掘、逐案摸排,以及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拓宽线索来源等措施,共梳理排查出“保护伞”线索6条,并及时移交纪委监委。“黑财清底”是“六清”行动的重要一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川区法院坚持“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加快涉黑恶财产处置进程。截至目前,全院立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8件,涉及金额1512.97万元,执行到位1215.97万元,执结7件。
在深入贯彻落实“六清”行动的同时,通川区法院加强警示宣传,深化社会效果,延伸审判职能,助力源头治理,在辖区内扫出了一片海晏河清的好生态。该院紧密结合脱贫攻坚、“法律七进”和巡回审判等活动,在学校、街道、社区等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运用“两微一网”平台,及时发布扫黑除恶工作的具体措施、专项行动成果和举报方法。宣判涉黑恶案件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庭审,邀请多家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有力提升了司法透明度,扩大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影响力。
此外,该院坚持主动作为,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社会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书9份,件件得到回复,有效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促进了行业监管和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的提升,促进了全区治安、社会风气、发展环境的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