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渝进行首次公益诉讼联合办案
跨区域开展检察深度协作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近日,遂宁市检察院、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联合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跨省转运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立案调查,这是川渝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建立以来,遂渝首次开展公益诉讼联合办案。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8月10日,遂宁市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依法处理。
今年7月14日,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接到举报称,有12辆货车装载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停放在一厂区内。随后,该线索被移送至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经了解,上述固体废物系遂宁市一公司非法跨省转运至重庆沙坪坝区,也就是说,案件属遂宁市检察院管辖,案发地跨越遂宁、重庆两地。“重庆方面很快告知我们有一件线索要移送。”遂宁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随后双方做了进一步沟通对接,一致同意开展联合办案,以便更全面、更快捷查明案情。
这样的紧密互动从去年开始。2020年5月,重庆市检察院、四川省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和《联系协作工作办法》,其中明确协力保护生态环境,联合打击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开展跨流域跨地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等5个协作重点。
7月28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人来到遂宁,与遂宁市检察院、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办案组人员共同召开案情分析研讨会,围绕案件证据收集、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等,对案件情况进行汇报、探讨,并一同前往案涉固体废物堆放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
“我们委托重庆方面进行调查,通过信息共享、跨界协查,助推案件办理有效推进。”遂宁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此次通过建立和落实办案人员同部署、办案作战同指挥、案件情况同研判、办案证据同标准、调查成果同运用“五同”融合作战机制,达到了在办案中协作、在协作中办案的联合办案机制要求,实现了跨区域检察深度协作,以办案实绩体现出跨区域协作的成效,为跨区域协作探索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