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五周年“五好”宣传素材揭晓
我省检察机关11件素材入选
记者11月22日从省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近日公布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五好”宣传素材的评选结果,我省检察机关11件宣传素材入选,充分展现出我省公益诉讼检察蓬勃发展的整体态势和精神风貌,更好地激发公益诉讼检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动力。
据了解,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总结回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以及全面推开五周年以来的不平凡发展历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向各地征集公益诉讼全面开展五年来全条线涌现出的“好案件”“好人物”“好机制”“好新闻”“好影像”,经过严格初选和复选,我省检察机关入选“好案件”3个、“好人物”3个、“好机制”2个、“好新闻”1个、“好影像”2个。
其中,3个“好案例”分别是宜宾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金沙江水域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彭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现制现售水安全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剑阁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古柏行政公益诉讼案。3个“好人物”分别是宜宾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张学东,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孙丽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二十大代表、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符宇航。2个“好机制”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和《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网络理政平台公益诉求办理工作办法(试行)》。1个“好新闻”是《检察日报》刊发报道《来来来,我们一起守护“丁真的世界”》。2个“好影像”是《愿得长江万里清》和《保护生命共同体 构筑候鸟好家园》。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蒋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