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要求
加快推进破产审判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近日,省高院在成都召开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全面总结五年来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分析当前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靳磊对会议作出批示。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靳磊在批示中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做好新时代破产审判工作,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法、省委相关部署要求,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化破产审判制度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破产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创造一流的法治环境。
王树江指出,在全省法院共同努力下,全省法院破产工作由“试水”到“常态”,从“起步”到“冲刺”,实现从“追赶”到“并跑”再到部分工作“跨越引领”的历史性转变。案件受理渠道日益畅通,服务大局作用不断彰显,审判机制创新取得突破,府院联动全覆盖格局初步形成,管理人队伍建设加速发展,审判专业能力持续提升。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王树江要求,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障,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这一根本方向,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这一根本动力,必须坚持标准化、规范化这一根本路径,必须坚持打造过硬队伍这一根本支撑。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准确把握破产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破产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破产审判理念,充分释放破产法律制度价值,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破产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奋力开创新时代四川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
成都中院、自贡中院、乐山中院、成都市双流区法院、南部县法院围绕房地产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构建、“执转破”工作推进、长期未结案清理、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建设、打击借破产逃废债等主题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会议印发了关于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和破产案件廉政建设方面的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向与会单位征求意见。
会上,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磊分别对破产管理人名册管理、破产信息化平台建设、“执转破”等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讲话。省人大代表刘彦琴、任晓琳、罗毅,省政协委员张国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会、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相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夏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