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
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办法》是西南片区首部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恐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反恐怖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主动应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反恐怖斗争形势,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夯实筑牢工作根基,坚持情报引领、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有效铲除了暴力恐怖活动滋生土壤,形成了严打高压态势,实现了暴恐案事件“零发生”的工作目标,有力维护了全省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今年3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办法》作为西南片区首部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省反恐怖主义工作法治化建设迈入一个新台阶。《实施办法》的出台,对我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责、社会参与的“大反恐”治理格局,破解制约我省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瓶颈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编辑:张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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