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出台
1月5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记者看到,《规划》共7章30节,围绕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打造高能级公共法律服务业态等内容,明确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格局和发展指标。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着提升。但是,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个别地区和部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识还不到位;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尚未建立,部门共同参与机制尚未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民族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短缺问题突出;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不足,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匮乏;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滞后,服务精准性有待提高。
《规划》明确,要坚持系统推进、分类施策,人民至上、优质高效,创新引领、科技赋能的基本原则,促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设施全面覆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将四川建设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强省,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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