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省委办公厅出台若干措施
1月4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若干措施》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若干措施》明确,要投入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平安四川建设,防范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川渝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实施,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要加强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工作,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法律监督力度。要落实“谁执行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检务公开,建好用好检察机关法治教育基地。
《若干措施》提出,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推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健全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加强民事诉讼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推进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若干措施》指出,要通过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加强检察人才培养、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等方式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若干措施》强调,要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制约,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加强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和基层基础建设。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编辑:潘红
长安要闻
视频联播
地方动态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