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第一次惩戒工作会召开
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第一次惩戒工作会召开
首次对法官惩戒案件进行审议
记者12月14日从省高院获悉,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第一次惩戒工作会议于近日在成都召开,13名委员和提请审议法官惩戒案件的承办单位相关人员参会。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屈晓华应邀到会指导。会议由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文敬主持。
会上,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办公室汇报了2021年法官惩戒工作开展情况和提请审议案件相关情况。13名委员就7件案件的当事法官是否存在故意违反审判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存在一般过失或者没有违反审判职责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逐一投票表决。会议期间,参会领导和委员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四川法官惩戒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文敬对下一步法官惩戒工作提出了要求。
今年2月,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这次会议是我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对法官惩戒案件进行审议,对建立法官违法审判职责追究体系,完善追责与保护并重的惩戒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是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具体实践。
据了解,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法官代表、其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共17名委员组成,其中法官委员9名。我省法官惩戒工作由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与全省各级法院分工负责。省法官惩戒委员会负责从专业角度审查认定法官是否存在《法官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提出构成故意违反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存在一般过失、或者没有违反职责等审查意见。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后,相关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予以惩戒的决定,并给予相应处理。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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