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传达学习中央第十四督导组督导意见反馈会精神
以鲜明态度逗硬力度予以整改
11月16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十四督导组督导意见反馈会议精神特别是李佳组长和彭清华书记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叶寒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十分精准,提出的建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李佳组长和彭清华书记讲话精神,对表对标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逐项细化明确“问题、责任、整改、时限”四张清单,对提出的意见特别是反馈的“四个还不够”的问题要主动认领、逐项研究、立行立改。
会议强调,要站在高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决议》中关于勇于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切实把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全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以鲜明态度和逗硬力度予以整改。
要改在要处。要聚焦“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执法不文明、不规范”“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问题,找出具体表现、深挖问题根源、精准靶向施策,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坚决引以为戒。要全面梳理中央督导组两次反馈意见及各类抄告单、建议函,统筹抓好省委巡视、公安部政治督察、内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要研在深处。要按照全国、全省“回头看”部署要求,对标制定实施方案,对教育整顿工作进行全面“透视”。要围绕思想教育、肃清流毒、案件线索查办、顽疾整治、督导意见整改五个方面重点内容,列出“回头看”工作清单,特别是对中央督导组移交线索尚未清结、反馈问题尚未清零、顽疾问题尚未清仓的,要集中力量攻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健全完善内部验收标准,确保“回头看”任务落地落实,总结提炼教育整顿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把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
要抓在实处。各部门党组织要担起工作推进的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将整改责任压实到具体岗位、人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决不能“留欠账”“丢滥账”。厅教育整顿办及8个工作组、12个联系指导组要继续高效运转,压茬推进各项工作。要注重统筹兼顾,扎实抓好年底各项业务工作,认真谋划来年工作,努力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抓改革、促发展的实绩检验教育整顿成效。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