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近日,省司法厅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根据《司法行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在全系统部署了践“初心使命迎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着力扎实推进人民调解“顺民心”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各地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以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为着力点,将弘扬调解文化、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紧密结合,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访民情、解民忧、疏民困,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
宣传引导有广度。各地大力宣传调解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积极营造人民调解入人心、暖人心、聚人心的良好社会氛围。成都市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与“法律服务进院落”活动有机结合,零距离收集解答群众法律疑难问题,营造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资阳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赠送法治礼品、现场咨询讲解等形式,集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现场进行农民工欠薪、征地拆迁、土地纠纷及婚姻家庭纠纷等民事纠纷的咨询。宜宾市采取边排查、边调处、边普法的方式,在各辖区组织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筑牢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矛盾化解有力度。各地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织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频次,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泸州市依托“4311”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即:实行村居民小组(网格)、村(社区)、镇(街道)、区4级分级调处制度,落实每件矛盾纠纷逐级化解至少3次的硬性要求,按照一般矛盾纠纷1个部门牵头调处,疑难复杂纠纷1名网格化联片领导牵头调处化解,有效落实属地、部门、领导责任。达州市建立矛盾纠纷“首受问责制”,由摸排出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员,以及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先指派的人民调解员为“首受人”,负责一般性矛盾纠纷的化解,对复杂疑难、重大纠纷,由“首受人”负责与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乡镇相关部门、纠纷关联人进行联系并参与联合调解化解工作,杜绝“民转刑”、“民转治安”案件发生。阿坝州成立“三山一界”流动调解巡逻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巡山巡逻,就远牧区草场(牧场)、药材采挖、边界纠纷等易发多发矛盾,进行逐一排查、就地化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服务为民有温度。各地以人民满意为首要标准,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以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为着力点,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德阳市坚持问需于民,持续深化“四点四级”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增设律师坐班频次、引入智能触摸屏、建立健全律师线上线下调解机制、开通律师视频连线、建立法律顾问微信服务群等方式,精准化、专业化对接社区居民法律需求。广元市坚持维权护民,对调解不成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现场为群众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依法给予法律援助,对调解不成且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及时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司法等途径维护自身权利。遂宁市坚持服务便民,通过开通一站式接待服务、一揽子调处服务、一条龙办理服务,统筹运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立一套横向纵向并存的立体化调解网络,积极构建诉前程序服务、调解结果转化“一站式”暖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