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邦瑗 记者 蒋京洲)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省安办于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发生极端天气事件风险较高,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省安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安2021”执法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做好汛期安全防范。
在加强汛期风险研判方面,省安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科学化手段,全面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特别是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周密制定应对方案。各级安办要对省安办每日发布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预警信息》中研判的风险提前采取防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提前制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防止因雷电、暴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省安办还对全省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隐患大排查,重点加强对容易受到洪水、滑坡、垮塌、泥石流等威胁的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仓库以及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等部位的隐患排查。加强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对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全链条的隐患排查,对烟花爆竹企业防雷电设施进行检测维护。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检查,严禁带病航行、冒险作业。对发现的隐患要按要求进行整改,严格实行闭环管理,绝不允许任由隐患演化成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