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印发
《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印发
年底前 95 项事项实现两地通办
本报讯(记者 夏菲妮)昨(3)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今年12月31日前,川渝两地将全面实现第一批川渝通办事项线上“全网通办”、线下“异地可办”,包括身份证换证、补办等95项通办事项。
据了解,川渝两省市在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梳理形成了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此次确定的通办事项包括身份证换证、补办,电子监控违法处理,不动产资料查询,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等95项,涵盖居民生活方方面面。
据《通知》,两省市相关部门(单位)将加快推动第一批川渝通办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编制规范化办事指南,明确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实现同一事项在川渝两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时,将加快推动第一批川渝通办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制证等环节全流程网上办理,及时将有关业务系统接入四川省、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天府通办”“渝快办”移动端,通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网上政务服务专区集中对外展示,实现川渝通办事项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
据了解,此次《通知》的印发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合作协议》精神。
编辑:潘红
长安要闻
视频联播
地方动态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