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偷渡国外 专对国内公民下手
多次偷渡国外 专对国内公民下手
雅安市名山区法院审结偷越国(边)境电诈案
近日,雅安市名山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14名被告人偷越国(边)境到缅甸,在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参加针对中国境内不特定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一审以偷越国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以诈骗罪判处李某祥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同时,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查明,龙腾公司和蓝天公司均系位于缅甸小勐拉科技园内,通过招募中国公民为员工,采取“杀猪盘”(通过婚恋交友诱导投资实施诈骗)“虚假USDT币交易”(俗称“黑吃黑”)等手段针对中国境内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2019年3月以来,王某、李某祥等14人受到钱财诱惑,先后单独或结伙多次从云南省边境通过偷越国境的方式前往缅甸,在龙腾公司、蓝天公司参加电信网络诈骗违法行为累计时间14个月至2个月不等,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等9人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多次偷越国(边)境或结伙3人以上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王某、李某祥等14人在境外诈骗犯罪集团参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窝点累计时间均在30日以上,属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14名被告人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酌情从重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月萍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杨棕贤)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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